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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全面打响水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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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1 09:26 来源:综合事务部 作者:赵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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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分析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动员全市上下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立即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宇向东主持会议。
张光峰强调,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是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的序幕战,主要包括“清河行动”攻坚、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这三项工作是影响全市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广受关注的社会焦点和难点问题,对解决复杂水问题、改善水生态状况,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既然是揭幕战,就必须打出声势、打出气势,要坚定目标、强化措施、一鼓作气、全力推进、旗开得胜。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专项行动纳入“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考核内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制度”,严格考核验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宇向东同志要求,要扭住重点抓推进,集中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确保“首战必胜”。
会议就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行解读。行动自6月21日至9月底,要求各县区集中7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私设渔网、非法捕捞、河湖坝坡种植林木作物等非法活动以及饭店、养殖、娱乐设施等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等,自行清理、自行销号;对于县区指挥部确认的规模较大企业,可延长至9月30日;确认的群众唯一住房,可延长至12月底完成。实行每日调度、每周通报排名并向社会公开制度,强化督查督办、舆论宣传、联合执法等措施,通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全面清理整治水域岸线违法建筑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入河排污口,基本消除河湖“八乱”现象,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构建起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滨州市五大班子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各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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